尊敬的各位稷宏1號基金產品投資人:
根據財政部與國稅總局聯合發布的財政部、國稅總局等部委頒布的《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》、《關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》、《關于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》等,自2018年1月1日起,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,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,按照3%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。